关于新增8家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(马医保办〔2021〕20号)
2021-08-19 09:16:19 浏览次数:全市各协议医药机构、中心各科室:
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)、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)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请协议管理的14家医药机构进行材料查验、现场审核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,8家医药机构通过评定,经市医保中心官网公示无异议,予以签定医保协议,同时开通医保结算关系。具体名单为:
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(1家)
马鞍山姚家寨康复医疗中心
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(7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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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