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增10家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(马医保办〔2021〕14号)
2021-05-21 15:24:00 浏览次数:全市各协议医药机构、中心各科室:
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)、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)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对申请协议管理的13家医药机构进行材料查验、现场审核等程序的综合评估,10家医药机构通过评定,予以签定医保协议,同时开通医保结算关系。具体名单为:
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(5家)
雅康口腔诊所
吴承铠中西医结合诊所
马鞍山谷德口腔门诊部
胡孝磊中医诊所
安欣口腔诊所
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(5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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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