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增6家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
2021-12-17 10:07:12 浏览次数:全市各协议医药机构、中心各科室:
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)、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)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请协议管理的12家医药机构进行材料查验、现场审核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,6家医药机构通过评定,经市医保中心官网公示无异议,予以签定医保协议,同时开通医保结算关系。具体名单为:
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(3家)
马鞍山四叶草口腔门诊部
建国口腔诊所
欣民诊所
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(3家)
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望四季花城店
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望三店
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望桥西路店
马鞍山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
2021年12月17日